會員入退會暨繳費細則

會員入退會暨繳費細則

第一條 為便利會員辦理入退會及繳費手續,特訂定本細則。

第二條 會員入會時應履行下列手續:
  一、填具入會申請書及2吋照片2張。
  二、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,另眷屬依附加保需提示戶口名簿影本。
三、從事咖啡相關本業證明文件2份(如銷售證明、工作證明)
        四、前單位轉出證出單(公司負責人除外)
  五、初次入會者,繳納入會費新台幣1,000元;重行入會者無需復會費用。
  六、會費以每月新台幣200元,以繳款期別繳納計收。
  七、會員重行入會者如前有積欠常年會費或其他應繳費用之情形,應一併全部繳清。
 
前二項之手續如有欠缺,應定期通知補正,逾期未為補正應予以退件。
會員入會申請,經理事會審核手續完備並決議通過後,准予入會,由本會發給會員證,並以入會申請手續完備日為入會日。
 
第三條 本會會員於入會後,常年會費不論當月何日入會者仍應繳納當月全額常年會費,退會日亦不退回當月常年會費。
 
第四條 經退會之會員重行申請入會時,如其退會原因尚未消失,本公會應於原因消失後,方准予入會。
 
第五條 會員得填具退會申請書向本工會申請自行退會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自行退會或令其退會者,應繳回有效之會員證;如遺失無法繳回,應提出書面聲明。已繳證件影本不予退還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會員申請自行退會時,以申請日為退會日。
 
第六條 除本工會章程有特別規定,或經會員大會或理事會決議外,會員不得以任何原因申請減免繳納入會費或常年會費。
 
第八條 會員欠繳會費經本工會通知並催繳者,逾期繳費將加收滯納金並申報欠費。
 
第九條 會員入會後,其基本資料(服務單位、地址、電話、傳真、email等)如有變動,應隨時填具申請書向本會申報。(表格上網下載)
 
第十條 本細則由理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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